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平台。自2012 年底成立以来,一直关注武汉市、湖北省和全国制造业相关领域的发展。下设发展环境研究、发展战略研究、绩效评价研究和协同创新研究4个研究方向。
研究中心先后承担了国土资源部、教育部人文社科、湖北省社科基金、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等项目近100 项,为政府决策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决策咨询建议;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累计到账经费400 余万元;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多个奖项,为服务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制造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研究中心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决策咨询建议,也为商学院更多的老师提供良好的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平台,按照“本人申请、专家审核、中心聘任”的方式面向商学院在职教师进行新增研究人员的遴选,具体事项如下:
1. 个人申请。拟新增为研究中心研究成员的教师,请填写《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新增研究人员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和A4 纸一式两份打印,手写签名),并于4 月30 日前交到研究中心办公室。
2. 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1~4 之一,并承诺在未来5 年完成条件5~10 的研究工作之一的申请人员,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审核通过直接受聘为研究中心正式成员;
承诺在未来3 年内完成条件5~10 之一的申请人员,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审核通过,成为研究中心的预备成员;在3 年内具备条件5~10 之一的预备成员,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受聘为研究中心正式成员:
条件1:近5 年承担了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 项以上,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 项以上,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 项以上;
条件2:近5 年主持的课题获得了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 项,或湖北发展研究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 项,或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 项,或武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 项,或武汉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 项;
条件3:近5 年承担了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 项以上,或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2 项以上,或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和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共2 项以上;
条件4:近5年承担了企业咨询服务项目,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条件5:获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
条件6:获批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项,或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或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和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共2项;
条件7: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湖北发展研究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武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武汉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条件8:承担企业咨询服务项目,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
条件9:以研究中心成员的名义(即署名“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江汉大学商学院”)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2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3篇;
条件10:3年累计科研考核评分超过300分(具体计分标准参考《江汉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化核算办法(试行)》(江校科(2019)25号文)),且获批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或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以研究中心成员的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1篇。
3. 专家审核:研究中心将对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后,组织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会同研究中心方向负责人对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最终给出申请人员的聘任意见。
4. 申请资助:
成为研究中心成员(含预备成员),将得到以下科研资助:
(1)以研究中心“主任基金”的形式资助国家级、省级项目的前期研究;
(2)资助以研究中心成员的名义发表在CSSCI、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的版面费以及学术著作的出版费;
(3)资助国内7天以内的短期学习培训相关费用;
(4)资助国内学术交流差旅费;
(5)科学研究必备的其他研究条件。
以上经费使用须遵循江汉大学相关规定,并在研究中心资金限额下进行。
5. 联系人:付寿康
联系电话:15871486396
地址:江汉大学图书馆8楼810房间
邮箱:416739817@qq.com
附件: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新增研究人员申请表.docx